一、债务人死亡了怎么还款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相关规定,逝者遗留遗产,由继承人根据遗产实际价值履行法定缴纳税款及债务之义务。由此可见,若在债主离世之后,其遗产被继承人所承袭,那么继承人便需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来清偿逝者所背负的债务。倘若遗产价值无法全额偿还所有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仅以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进行清偿,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愿意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他们将无需承担对逝者债务的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当欠债人离世之后,债权人可以针对其法定继承人提起诉讼以追讨债务。依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应该是在偿还全部债务之后,才能开始对余下财产的分配继承。若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存在债务问题,则首先应由继受人将被继承人依法应对缴纳之税款与债务予以清理。而缴纳税务及清偿债务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基础,超出此价值范围之外,如若继承人愿意主动负担偿还义务亦不在此限之内。但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他们有权不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税款与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此,我们就民间借贷的诉讼流程做一简要介绍: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包含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在内的完整资料;其次,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所呈交的文件以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一旦满足受理条件便可准予立案;第三步,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文书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再次,被告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书面回应;最后,经过开庭审理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谴责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样的
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负之债务的偿还顺序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债务人留下的遗产必须被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来进行债务的全额或部分清偿。
此处所说的遗产不仅涵盖了债务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各类财产,比如房屋、汽车、存款以及投资所得的收益等等,还包括其个人享有的社会保险金和养老金等。
倘若债务人在离世前留有遗嘱并且对其债务的偿还做出了明确的安排,那么就应当严格遵循遗嘱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然而,这种安排必须保证不会侵犯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反之,如果债务人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并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债务。
当债务人的遗产无法完全清偿其所欠下的全部债务时,对于那些普通性质的债务,应当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清偿;而对于
此外,在涉及到共同债务的情况下,仍然存活的债务人仍需承担起连带清偿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逝者遗产需由继承人缴税偿债。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可自愿承担。若放弃继承,则无需偿债。这表明,继承人须以遗产价值为上限,清偿逝者债务。